孵化启动资助
【主管部门】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关键词】
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
【申报条件】
分别一次性给予众创空间60万元、孵化器80万元、加速器100万元开办资助。
【支持力度】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首次在前海依法注册设立且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相应资助:(一)入孵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创业团队)占比不低于在孵企业总数的50%;(二)在前海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固定场地,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其中众创空间面积不少于300平米,创业团队可使用面积不低于75%;孵化器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创业团队可使用面积不低于70%;加速器面积不少于3000平米,创业团队可使用面积不低于60%);(三)具备专职运营人员(其中众创空间不少于3人;孵化器不少于5人;加速器不少于10人);(四)具有完善的毕业制度、考核标准和服务体系。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http://www.sz.gov.cn/zfgb/zcjd/content/post_4977941.html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电话咨询

    电话 86535846
  • 邮件咨询

请选择客服进行聊天

  •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二维码
点击电话进行一键拨打
点击邮箱进行一键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