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主管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键词】
产业园
【申报条件】
支持示范园入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申报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支持入园小微企业以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对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支持示范园发展。对示范园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鼓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依法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等途径,多渠道保障示范园发展用地。
【支持力度】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
申请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发改农经〔2020〕1360号)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009/t20200915_1238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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