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新迁入企业入驻专业园区补助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键词】
园区
【申报条件】
根据其在原注册地的纳税额或入驻园区后在罗湖纳税额,按实际租赁价的一定比例给予房租扶持,按合同年限分年支付,累计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支持力度】
基本条件:1.在罗湖区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纳税或依法纳入辖区统计的企业;2产权关系明晰,诚实守信;3.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具体要求: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租赁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新注册或新迁入辖区专业园区的企业。
【申报材料】
一、登录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三、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原件〔按税种);五、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六、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七、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八、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协议;九、费用发票;十、申请扶持金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应提交书面承诺,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不迁离罗湖,否则退回全部扶持资金。
【项目来源】
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专业园区实施细则(因政府机构改革,该链接可能已失效,请留意最新动态。)http://www.szlh.gov.cn/qgbmxxgkml/jjcjj/gzwj/zcfg/201206/t20120621_11915908.htm?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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