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分支机构可提供负责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分支机构无法提供纳税证明的可提供总公司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扫描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公章);(五)申请项目中“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提供上一批次获评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证书、牌匾等),申请“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提供获评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市有关部门出具上一年度“验收结果通知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网上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六)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