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力度】
海洋牧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工鱼礁建设、海藻场和海草床的移植修复、配套的管护设施和平台建设、配套的监测与管理系统建设等:① 人工鱼礁建设。包括人工鱼礁设计、制作和投放。要根据我省海域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体现海洋牧场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人工鱼礁类型不仅包括常规的构件礁,还包括藻礁、珊瑚礁、牡蛎礁等特殊礁型。② 海藻、海草和珊瑚的移植修复。在适宜海藻或海草、珊瑚移植栽培的区域开展海藻、海草、珊瑚的移植修复。 ③ 配套的管护设施和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海洋牧场平台和漂浮坞建设,平台主要用于海洋牧场管护、信息化监测以及开展休闲渔业活动等。④ 配套的监测系统建设。通过构建海洋牧场实时监测和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对海洋牧场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的跟踪监测,为海洋牧场管护运行提供重要支撑。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以人工鱼礁和海藻场建设为载体,以增殖放流为补充,以现代化和信息化管理为保障,大力推进以海洋牧场为主要形式的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和区域性渔业综合开发,推动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现代渔业转型升级。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项目申报。要按照《2020年“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申报入库指南》要求,做好储备项目规划、落实实施主体、审核申报材料、协调申报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做好申报项目的报送工作。1.基于我省近海海域地理环境状况,规划到2025年在全省建设12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自2020年开始每年建设2个。2.实施主体、建设单位、管理维护单位是同一个含义。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管理维护单位,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 、企业、合作社。管理维护单位在符合属地管理、“守海有责”、和诣共享和利于监管的原则下,支持相关社会主体参与海洋牧场建设,扶持牧场海域所在渔镇、渔村的合作社开展海洋牧场建设,探索事业单位、企业、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合作开展海洋牧场建设的模式。3.已创建获准为我省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但尚未落实资金的示范区要纳入本次申报。申报的入库项目要提出纳入到2020-2025年的具体年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