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金融产业基地及重点楼宇房租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主管部门】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键词】
金融 基地
【申报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属于本操作规程第一条中所列机构类型;
2、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并在南山区汇总或部分汇总纳税;
3、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4、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已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的企业。

【支持力度】

引导和鼓励金融业集聚发展,对入驻经市、区政府认定产业基地及金融重点楼宇的金融企业、金融科技企业、供应链金融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金融研究机构或行业组织等,入驻9年内按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每年最高300万元。
资助标准:
(一)对入驻经市、区政府认定产业基地及金融重点楼宇的金融企业、金融科技企业、供应链金融企业、股权投资基金、金融研究机构或行业组织等,入驻后9年内每年按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补贴租赁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300万元。
(二)已享受金融机构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的企业不再享受本项补贴政策。
(三)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电子版原件(税务申报系统下载)上传;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分公司可提供上一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总公司审计报告)[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提供属于本项目操作规程第一条中所列机构类型的证明材料(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园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的企业入园申请,租赁商品办公用房书面合同及相关付款凭证、发票,填报租赁办公用房信息明细表(格式参见附件9)[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5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提交,需验原件的请同时提供原件待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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