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
【主管部门】
国家科学技术部
【关键词】
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申报条件】

一、重点支持方向
本年度备案工作将重点支持以下几类众创空间:
1.依托当地产业优势或围绕大企业主营业务方向建立,服务于产业链创新的众创空间;
2.服务于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硬科技创业,以创业孵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业务的众创空间;
3.具备“投资+孵化”功能,能够搭建有效投融资渠道,高效对接各层次资本市场的众创空间;
4.具备较强科技创业孵化服务能力,能够带动大学生高质量创业就业的众创空间。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参加申报的机构,成立注册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并且按要求报送2019年、2020年年报统计数据或者2020年年报以及2020年、2021年半年报统计数据。
2.申报机构须在“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工作,并生成申报材料。申报机构下载打印后,在首页加盖公章,按要求报送至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
3.申报机构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法人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过业务的申报机构,使用原有登录名和密码登录。仅办理过科技部火炬统计业务的申报单位,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统计系统密码登录,完成法人认证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

【支持力度】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须在“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工作,并生成申报材料。

【项目来源】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

http://www.chinatorch.gov.cn/fhq/gztz/202111/69c74cae4f7f4c16bfa548e376c7124e.shtml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电话咨询

    电话 86535846
  • 邮件咨询

请选择客服进行聊天

  •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二维码
点击电话进行一键拨打
点击邮箱进行一键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