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奖励
【主管部门】
商务局
【关键词】
基地,园区
【申报条件】
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申报国家或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对获批成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获批成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支持力度】
获批成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http://commerce.sz.gov.cn/xxgk/zcfgjzcjd/zcfg/content/post_8177678.html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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