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力度】
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是指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或运营,为至少30家中国企业生产的商品提供营销展示、仓储物流、售后服务的平台,类型包括展示交易中心、仓储物流中心(海外仓)、售后服务中心(含呼叫中心、技术培训中心)。认定一批基础条件好、提升带动作用强、专业化服务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申报单位及平台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一)已在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项目或合作协议依法生效。(二)具有鲜明的产业特色。服务于特定产业或特色产品,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三)运营两年以上且情况良好,已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原则上展示交易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米,仓储面积不低于5000平米。(四)提升带动作用强。为至少30家企业(不隶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生产的商品提供境外展示交易、仓储物流、售后维修等服务。境外区域覆盖范围广,对带动本行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发挥积极作用。带动出口额不低于50万美元。(五)专业化服务水平高。建有专业的信息化操作系统进行运营管理,技术手段先进,具备线上展示推广、订单管理、仓储物流实时查询等功能,运营模式高效专业。(六)发展潜力大。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特定行业产品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七)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较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