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化园区
【主管部门】
商务局
【关键词】
园区
【申报条件】
(一)优先推荐市重点投资推广项目落户园区;(二)优先提供全球经贸网络全球招商对接服务;(三)联合开展全球投资推介和重大投资推广活动;(四)适时编印园区宣传手册等投资推广资料,并优先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上向全球推广;(五)对通过评审的园区,鼓励各区出台针对园区的支持政策(配套政策)。
【支持力度】
(1)承诺遵守市、区投资推广部门制定的有关园区管理规定。(2)园区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园区具有承接国际交流和国际化项目落户的能力;(3)园区规划、建设符合深圳市的整体国际化发展战略布局。(4)入驻的国际化机构和公司(含外资跨国企业和在海外有分支机构的内资跨国企业)不少于20家,其中外资跨国企业不少于10家。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投资推广重点产业园区、国际化重点园区、产业链专业园区申请表》(附件2,盖章);(二)园区主体(业主或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交复印件,公司盖章);(三)园区物业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关键页,提交复印件,公司盖章);(四)园区整体产业规划、功能规划材料(精简扼要);(五)园区主要企业情况登记表(附件5,盖章);(六)园区国际化发展现状、规划和措施等情况;
【项目来源】
南山区工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深圳市投资推广重点产业园区、国际化重点园区、产业链专业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http://www.szns.gov.cn/nsqjjcjj/gkmlpt/content/6/6403/post_6403994.html#15028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电话咨询

    电话 86535846
  • 邮件咨询

请选择客服进行聊天

  •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二维码
点击电话进行一键拨打
点击邮箱进行一键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