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创新载体提升激励
【主管部门】
科技创新局
【关键词】
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
【申报条件】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对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不超过新增建设投入 50%、最高 100 万元激励,对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给予不超过新增建设投入 50%、最高 200 万元激励,对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给予不超过新增建设投入 50%、最高 300 万元激励。
【支持力度】
(1)获得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认定超过 3 年。(2)经认定的区级创新载体正常运营
【申报材料】
待定
【项目来源】
http://www.lg.gov.cn/lgkjj/gkmlpt/content/6/6272/post_6272434.html#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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