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扶持
【主管部门】
科技创新局
【关键词】
科技园
【申报条件】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建设投入 30%、最高 500 万元扶持。
【支持力度】
(1)获得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认定。(2)正常运营 2 年以上,纳入统计且正常运营的规上科技型企业 10 家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5000 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 3 家以上。(3)园区内科技型企业发明专利授权 30 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0 家以上。(4)园区内科技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值 10 亿元以上,园区签约的科技服务机构 10 家以上。(5)创新产出及工作绩效明显,引进一批创新人才(团队)及企业。(6)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主动报送工作信息,配合区科技创新局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各项工作。
【申报材料】
待定
【项目来源】
http://www.lg.gov.cn/lgkjj/gkmlpt/content/6/6272/post_6272434.html#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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