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园区
【主管部门】
发展和改革局
【关键词】
园区
【申报条件】
符合规定的奖励类的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配套类项目,按照不高于市级资助金额1:1的标准进行配套;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支持力度】
获得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机构认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盐田区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发展资助计划实施办法http://www.sz.gov.cn/cn/zjsz/fwts_1_3/tzfw/yhzc_1/content/post_1355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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