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力度】
(一)建设运营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二)性质、定位、发展方向明确,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三)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可用于孵化企业入驻的面积占比2/3以上,未来作为孵化器用途使用期限5年以上,场地具有合法产权,产权关系明晰。(四)具有完善的商务、网络、通讯等基本配套设施,可为孵化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申报、信息交流、人才引进、企业推介、对外合作、资金筹措和技术开发等多方位服务。(五)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孵化器专职管理人员6人及以上,其中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人员3人及以上。(六)建有严格的毕业及淘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