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科普教育基地
【主管部门】
科技创新局
【关键词】
基地
【申报条件】
牌匾
【支持力度】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二)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三)具备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四)能够积极参加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区科协”)主办的各类科普活动,并结合基地实际组织特色科普教育活动。(五)接受区科协的业务指导。
【申报材料】
1.《龙岗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2.申请报告3.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http://www.lg.gov.cn//lgkjj//gkmlpt//content//8//8031//post_8031066.html#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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