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重点产业园区房租扶持
【主管部门】
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关键词】
产业园
【申报条件】
在生命科学产业园、海洋生物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优良的研发办公、科学实验场地,建立优质高效的园区管理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项目入驻园区,可连续三年,每年给予实际租金的50%,最高25万元的孵化场地租金支持。
【支持力度】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五)申请单位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入驻大鹏新区海洋生物产业园、生命科学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六)给予租金支持的时间,从申请单位在大鹏新区注册后开始计算,连续三十六个月,如果期间由于园区管理方原因予以免租的,则顺序后延至租金支持总月数达三十六个月。
【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三)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四)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五)企业简介及企业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六)租赁合同复印件;(七)租金支付发票复印件;(八)由于园区管理方原因予以免租的,提供情况说明材料并加盖申请单位和园区管理方公章;(九)其它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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