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科普教育基地扶持
【主管部门】
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关键词】
基地
【申报条件】
被认定为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力度】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五)申请单位已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部门的科普教育基地认定。
【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三)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四)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五)企业简介及企业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六)申请单位被认定为科普教育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七)科普教育基地情况简介(内容应包括:科普教育基地的场地、设备等科普资源情况,科普工作人员情况,可开展科普活动的主题内容、对象和接待能力);(八)上年度至今的科普活动总结;(九)其他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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