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力度】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五)在大鹏新区辖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六)众创空间运营时间满1年(截至申报截止日),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七)众创空间要求产权清晰,建筑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上或提供不少于15个创业工位;(八)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具备会议洽谈、项目展示等公共服务场地,能力为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八)拥有提供创新创业辅导的专业团队,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能够提供技术咨询、创业辅导等各类创业服务,签约科技服务机构2家以上,创业导师1名以上;(九)入驻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5家,入驻时间不少于3个月,入驻时间不超过24个月,每年新注册企业不低于2家;(十)每年开展的创业活动或培训不少于2场次;(十一)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有能力为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十二)创客实践室由高等院校、技工院校、中小学设立;(十三)创客实验室是与国际知名创客实验室合作,在大鹏新区建立的授权实验室;(十四)众创空间和创客实践室每年在大鹏新区至少组织两次创客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