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具有特色产业园区扶持申报指南
【主管部门】
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关键词】
产业园
【申报条件】
鼓励存量产业空间改造提升。将新区范围内的旧村屋、旧工业区、旧商住区改造为高科技产业园、高新科技产业集聚基地、孵化器和加速器等具有特色的产业园,改造后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开发主体不超过实际投入开发建设费用的20%的扶持,单个园区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力度】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二)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三)组织机构健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四)申报企业需为申报项目的投资主体,且园区改造提升在申报前已经完成,改造完成后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改造升级后产业定位明确,主要用于新区产业导向目录鼓励发展类产业,并已制定改造后产业规划和功能规划。
【申报材料】
(一)《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申请书》,需原件;(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和签字样本;(三)上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附企业据此制作的在大鹏新区纳税情况明细表,加盖单位印鉴);(四)企业简介及相关产业企业证明材料;(五)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六)园区管理服务机构企业营业执照及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加盖单位印鉴);(七)园区自有物业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加盖单位印鉴);(八)项目施工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加盖单位印鉴);(九)改造方案复印件(验原件,加盖单位印鉴);(十)项目改造提升投入明细清单、单据(加盖单位印鉴复印件);(十一)产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支持园区转型升级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十二)园区已入驻和意向入驻企业经营项目及使用面积的清单;(十三)项目所涉及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加盖单位印鉴);(十四)其它相关资料。
【项目来源】
http://www.dpxq.gov.cn/xxgk/xxgk/tzgg/content/post_7275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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