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一)《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申请书》,需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和签字样本;(三)上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附企业据此制作的在大鹏新区纳税情况明细表,加盖单位印鉴);(四)企业简介及相关产业企业证明材料;(五)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六)《深圳市特色工业园区证书》复印件(加盖市工业主管部门印鉴);(七)园区管理服务机构企业营业执照及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八)园区自有物业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九)园区产业规划、功能规划及专家论证意见;(十)园区已入驻和意向入驻企业经营项目及使用面积的清单;(十一)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及投资概算说明;(十二)公共服务平台所用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十三)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维护或运营的费用清单、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十四)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