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入驻机构补贴
【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局
【关键词】
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场租补贴1.入驻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场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2.对入驻且运营正常的人力资源产业服务机构,可申请为期5年的办公用房场租补贴。经审核同意后,给予第一、二年场租全额补贴,第三、四、五年场租50%补贴。(二)装修补贴新入驻机构自行装修办公场地的,按照场地装修费2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三)职业介绍补贴帮助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华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招工的(省、市规定的“五类企业”除外),每介绍1名符合条件的新员工(入职满三个月),按4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单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四)人力资源活动资助对园区入驻机构承办或组织的人才招聘活动,单场招聘会规模达300-500人,奖励费用1万元;单场招聘会规模达500人以上,奖励费用2万元。每个机构全年扶持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力度】
入驻条件:(一)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机构或主流媒体评选的全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强、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100强。(二)省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省级以上专业协会评选的全省前50名领军企业;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及以上单位;省内行业领头企业;省内注册资本和年度营业收入前50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正常开展业务3年以上);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域开展创新性、开拓性服务项目的成长型企业。(三)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市内行业领头企业;注册、经营场所、纳税在市、区内,为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评定的星级以上劳务派遣机构。(四)在区内依法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社保缴纳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华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突破人力资源发展瓶颈的高潜力、成长型、创新型人力资源服务类机构。 最近三年不间断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且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社保缴纳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华区的劳务派遣机构。(五)各类申报对象需经区人力资源局审核后择优引进。同一批次申请入驻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本办法第一条款第(一)至(四)项条件的先后顺序排序,符合同一条件的按机构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由高至低排序。
【申报材料】
申请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龙华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入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http://www.szlhq.gov.cn/bmxxgk/rlzyj/qt_167007/tzgg_167009/content/post_7968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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