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力度】
(一)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二)基础条件。现有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 200 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 1 个以上与经济发展急需、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三)服务能力。具备一定的培训规模,属院校、培训机构的年培训规模不少于 500 人,属其他类型的年培训规模一般不少于 200 人,其中高级工以上超过 50%;具备为高技能人才提供继续教育的服务能力;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四)合作能力。建立稳定的“基地和企业”(院校和企业)深度合作关系,共同研究确定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培训课程,共建培训合作基地,共享师资资源。(五)研发能力。具有一定的标准、课程、实训设备、人才培养热点问题的研发能力。项目产出要求:(一)建立较完备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培训基地项目实施一年后,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与院校或企业合作等方面,构建较完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二)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增强规模化、系统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属院校、培训机构的年培训规模不少于 500 人,属其他类型的年培训规模一般不少于 200 人,其中高级工以上超过 50%,培训基地的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逐步提升。(三)总结提炼培训基地工作经验。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总结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本规律和科学方法,提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系统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