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键词】
基地
【申报条件】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发文公布并予以资助。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级重点建设项目资助 20 万元,二级重点项目资助 15 万元,三级重点项目资助 10 万元。
【支持力度】
(一)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二)基础条件。现有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 200 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 1 个以上与经济发展急需、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三)服务能力。具备一定的培训规模,属院校、培训机构的年培训规模不少于 500 人,属其他类型的年培训规模一般不少于 200 人,其中高级工以上超过 50%;具备为高技能人才提供继续教育的服务能力;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四)合作能力。建立稳定的“基地和企业”(院校和企业)深度合作关系,共同研究确定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培训课程,共建培训合作基地,共享师资资源。(五)研发能力。具有一定的标准、课程、实训设备、人才培养热点问题的研发能力。项目产出要求:(一)建立较完备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培训基地项目实施一年后,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与院校或企业合作等方面,构建较完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二)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增强规模化、系统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属院校、培训机构的年培训规模不少于 500 人,属其他类型的年培训规模一般不少于 200 人,其中高级工以上超过 50%,培训基地的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逐步提升。(三)总结提炼培训基地工作经验。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总结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本规律和科学方法,提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系统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学依据。
【申报材料】
申报设立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应当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1.《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2.申办报告:明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工作任务、管理措施以及师资力量、实训设备、经费等软硬件配套保障;3.申办单位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4.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有职业资格证书、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可以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2020年度新设立和2019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6991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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