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厅
【关键词】
基地
【申报条件】
待定
【支持力度】
省内注册且已获得海关检验检疫注册登记/备案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均可自愿申报,申报基地类别包括:种苗花卉种植场、水果果园及加工包装厂、畜禽饲养场、水生动物养殖场、蔬菜种植基地及加工企业、畜禽产品加工企业、水产品加工企业和茶叶种植场。
【申报材料】
1.注册。首次申报单位在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系统(www.gdncpck.org)注册账号后填写申报材料。已注册账号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2.申报。网上填报与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供纸质申报书1份交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对盖章。网络申报截至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纸质申报书(盖章件一式一份)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3.受理和初审。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网络申报材料及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统一收齐纸质申报书后连同本市推荐认定基地名单(格式见附件1)一起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认定与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081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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