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
【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键词】
基地
【申报条件】
30万元。
【支持力度】
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创业孵化基地可以参加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一)当年度考核合格。(二)场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三)创业实体入驻率不低于60%,在孵创业实体近2年年均不少于30户。(四)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自主创业扶持补贴的创业实体达到一定数量。
【申报材料】
待定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www.sz.gov.cn/zfgb/2017/gb1006/content/post_4984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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