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就业扶贫基地
【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键词】
基地
【申报条件】
每年评选一批市级就业扶贫基地,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个基地一次性20万元奖补。
【支持力度】
市级就业扶贫基地申请条件:(一)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一定数量的;(二)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且当前仍在岗,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三)50%以上的在岗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综合收入超过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近6个月平均);(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近三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五)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记录,无经济、法律纠纷。
【申报材料】
申请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www.sz.gov.cn/zfgb/2019/gb1086/content/post_4998744.html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就业扶贫基地评选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http://sf.sz.gov.cn/ztzl/gfxwj/gfxwjyjzj_171008/content/post_7977360.html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电话咨询

    电话 86535846
  • 邮件咨询

请选择客服进行聊天

  •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二维码
点击电话进行一键拨打
点击邮箱进行一键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