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示范园区配套奖励
【主管部门】
工信和信息化局
【关键词】
园区
【申报条件】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的,配套奖励50、30、20万元。
【支持力度】
在光明区注册,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
【申报材料】
待定
【项目来源】
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资助实施细则http://www.szgm.gov.cn/gmqrmzfbgswzgkml/gmqrmzfbgswzgkml/qt/zsyz/tzzc/content/post_5811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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