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绿色园区奖励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键词】
园区
【申报条件】
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给予国家级 50 万元奖励。
【支持力度】
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申报材料】
(一)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需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各类扶持项目的其它申报材料以通知公布的内容为 准。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www.szlhq.gov.cn/jdbxxgkml/fcjdb/zcfg_125508/zcwj_125509/content/post_4566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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