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上楼园区专项扶持
【主管部门】
工信和信息化局
【关键词】
园区
【申报条件】
1.对获得工业上楼园区认定的开发单位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建设补贴;2.对入驻经认定为工业上楼园区的制造业企业,根据租用的生产经营面积按照每平方米每月15元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的60%。本条款与区科技创新局园区载体类扶持不能重复申请。
【支持力度】
1.获得工业上楼园区认定的产业园区;2.入驻经认定为工业上楼园区的制造业企业;
【申报材料】
待定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www.lg.gov.cn/bmzz/gxj/xxgk/qt/tzgg/content/post_2542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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