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力度】
(一)基本条件 1.具备扎实双创基础 高度重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在推动创新创业政策落地、建设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发展创新创业风投资本、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2.明确基地建设主体 区域型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主体原则上为各区发改、科技、产业主管部门;高校型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主体原则上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业型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主体原则上为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3.突出建设发展特色 围绕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战略部署,充分考虑东中西三轴和南北两带区域布局和产业特点,结合本地自身条件,统筹谋划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发展,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制度体系和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4.制定明晰建设目标 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具备较为明确的总体思路、发展战略、建设路径、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创新创业发展方向明晰,基地建设目标量化可达、建设成果效益显著。 5.共性指标:(1)创新创业孵化场所面积:区域类:5000平米,高校类:1500平米,企业类:1500平米。(2)拥有市级或以上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平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区域类:3个,高校类:1个,企业类:1个。(3)天使/风险/创业投资基金。区域类:5000万元,高校类:3000万元,企业类:3000万元。(4)举办创新创业主题活动。区域类:3场,高校类:1场,企业类:1场。(二)分类条件 除须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对应类型示范基地指标的基本要求。1.区域创新创业基地 2.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基地 3.企业创新创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