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奖励
【主管部门】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键词】
产业园,基地
【申报条件】
对获得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集聚类)认定的单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获得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认定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支持力度】
申报主体为上年度获得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集聚类或单体类)认定的单位。
【申报材料】
1)《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奖励资助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5)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集聚类)或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证书/奖牌/文件等;6)其它附件(如有)。
【项目来源】
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电话咨询

    电话 86535846
  • 邮件咨询

请选择客服进行聊天

  •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二维码
点击电话进行一键拨打
点击邮箱进行一键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