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
【主管部门】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键词】
产业园
【申报条件】
1.对评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体育)产业园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省级产业园区或基地升格为国家级园区或基地的,可申请差额部分奖励。2.对新认定为市级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的,按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最高资助金额100万元。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升格为国家级基地的,可申请差额部分奖励。
【支持力度】
申报主体为a上年度获评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的园区(基地)运营单位;b上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的运营单位;c上年度新认定为市级体育产业园区或基地的园区(基地)运营单位。
【申报材料】
1) 《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资助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2)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5)根据申报类别分别提供以下其一:a上年度获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和基地证书或文件/复审合格证明(全部);b上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的证书或文件;c上年度被新认定为市级体育产业园区或基地的证书或文件、以及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到账证明;6)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项目来源】
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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