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文体空间”项目
【主管部门】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键词】
产业园
【申报条件】
项目一:1.给予运营方项目改造、建设投入百分之三十的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三百万元;2.未获得第1目项目扶持的,给予运营企业一次性扶持,分别按照国家、省、市、区的级别给予一百万元、七十万元、五十万元、三十万元的扶持;3.对入驻的本办法重点扶持领域的企业和机构,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支付租金的百分之三十,不超过每平方米每月二十五元。(二)项目二:直接投资额达到一千万元以上不满二千万元,且场馆面积在一万平米以上,并已对外营业的,给予一次性扶持五十万元;其直接投资额达到二千万元以上,且场馆面积在二万平米以上,并已对外营业的,给予一次性扶持一百万元。
【支持力度】
一)项目一:2019年11月26日后盐田区获得国家、省、市、区文化体育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体育产业园区(基地)。(二)项目二:盐田区有证据表明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体育场馆。
【申报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原件及电子文档,原件为在电脑上按要求填写后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电子文档为填写后的Word版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需发邮件至lyk@yantian.gov.cn);(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四)获得国家、省、市、区文化体育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体育产业园区(基地)证明材料(项目一提供);(五)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体育产业园区(基地)租赁合同或其他产权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一提供);(六)场馆具备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说明性材料(项目二提供);(七)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或其他证明直接投入的材料复印件;(八)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九)承诺书;(十)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项目来源】
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受理2020年第二批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评审类项目的通知 http://www.yantian.gov.cn/cn/zwgk/tzgg/content/post_8010137.html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电话咨询

    电话 86535846
  • 邮件咨询

请选择客服进行聊天

  •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二维码
点击电话进行一键拨打
点击邮箱进行一键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