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园区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键词】
园区
【申报条件】
待定
【支持力度】
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请选取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进行申报(参照《通知》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园区建设工作。每个地区推荐的绿色园区不超过3个。
【申报材料】
自评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项目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775054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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