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力度】
(一)有完整的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符合市区城市空间总体规划和市区体育发展规划,在土地、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有明确的行业特色和定位,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中确定的十一大行业类别; (三)有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四)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互联网+”等支撑体系,能为入园企业提供企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发、交易推广、智能化服务平台、融资等公共服务; (五)园区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特色鲜明、商业模式创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可放宽到不少于7千平米),入驻体育企业10家以上,且入驻企业的使用面积不少于园区总建筑面积的60%; (六)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是在本区注册的法人单位; (七)规范运营2年以上,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八)园区物业剩余使用权限或租赁期限在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