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奖励
【主管部门】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键词】
产业园
【申报条件】
国家、省、市、区级评定奖励。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体育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支持力度】
申请指南待发布
【申报材料】
申请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8000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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