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体育产业园
【主管部门】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键词】
产业园
【申报条件】
待定
【支持力度】
  (一)有完整的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符合本市城市空间总体规划和深圳市体育发展规划,在土地、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有明确的行业特色和定位,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中确定的十一大行业类别;  (三)有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四)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互联网+”等支撑体系,能为入园企业提供企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发、交易推广、智能化服务平台、融资等公共服务;  (五)园区实际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入驻体育企业10家以上,且入驻企业的使用面积不少于园区总建筑面积的60%;  (六)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是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  (七)取得市发改委出具的社会投资项目备案;  (八)规范运营两年以上,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九)园区物业剩余使用权限或者租赁期限在5年以上。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投资额专项审计报告;  (三)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0年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http://wtl.sz.gov.cn/ztzl_78228/tszl/tycy/tzgg_81735/content/post_7255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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