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键词】
基地
【申报条件】
待定
【支持力度】
申报示范基地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报企业须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其中申报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企业必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型标准。(二)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本地同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三)主要从事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报前一年度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或技术改造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3%.(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珠三角地区申报企业须具有中级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至少30名以上(或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其他地区申报企业须具有中级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至少15名以上(或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五)企业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经营业绩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或技术创新产品产值平均增长率20%以上。
【申报材料】
(一)推荐认定1. 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表5);2.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主要技术设备投资明细清单,厂房和办公场所租约或产权证明复印件;3. 2018年度审计报告(如2018年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7年审计报告及2018年财务报表);4. 示范基地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发展概况、人力资源、研发条件与管理、近三年研发状况及业绩、主要技术进步产品及其市场前景、企业发展规划、技术合作等内容);5. 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文件复印件;6. 其他有关材料(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研发机构认定证书、研究人员职称或学历汇总表、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权转让合同、技术合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二)申请复核1.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复核申请推荐表(见附表6);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技术设备投资明细清单和办公场所租约或产权证明复印件;3. 2016(第一批)年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证书复印件;4. 2018年度审计报告(如2018年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7年审计报告及2018年财务报表);5.示范基地2016年以来工作总结;6.对于部分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由于企业规模变大而不属于中小企业范畴的民营企业,可申请变更为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对于部分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由于企业性质变化而不属于民营企业范畴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变更为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但申报单位必须提供变更申请报告。
【项目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我省中小企业两平台两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www.gdei.gov.cn/ywfl/zxqy/201903/t20190311_1316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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