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键词】
园区
【申报条件】
待定
【支持力度】
申报示范园区(含创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产业规划。具有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和目标,发展内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二)产业实力。具有一定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创新能力;有特色鲜明的发展区域,示范园区(含创建)内企业年销售收入须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示范园区不低于100亿元(特殊类型地区不低于80亿元),创建单位不低于40亿元(特殊类型地区不低于30亿元)。(三)产业集聚。安全产业相对集中,有一定企业数量,其中骨干企业位居同行业前列或具备良好发展潜力,行业带动性强,市场前景良好。(四)组织体系。有负责园区建设和管理的组织体系,有相应的工作机制、园区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方案。(五)安全服务。具有为周边区域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演练体验等安全服务的能力,安全服务基础较好。(六)公共服务。具有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标准规范;投融资、保险、科技成果交易、现代物流、人才引进等产业服务体系较为完善。(七)安全管理。园区内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八)发展环境。园区所在地各级政府在发展规划、技术创新、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有明确支持安全产业发展的要求。示范园区(含创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安全保障和发展环境4类一级指标和19个二级指标。
【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合上报文件和初审意见。(二)示范园区(含创建)建设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2)。(三)示范园区(含创建)申报表(在国家安全产业大数据平台http://safetybigdata.org申报系统中打印)。申报表中涉及的产业规模数据,以当地统计部门确认的数据为准。(四)园区内安全产业领域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信息(需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国家安全产业大数据平台上填报)。
【项目来源】
两部委关于印发《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的通知http://www.miit.gov.cn/newweb/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50/c6451963/content.html两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的通知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50/c7441103/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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