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键词】
基地
【申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通过现有渠道对示范基地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示范基地的应急产品、技术和服务,引导各类资源向示范基地聚集。
【支持力度】
示范基地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的法人单位为组织实施单位;具有公共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标准规范。  (二)具有区位、产业及人才优势,具备应急科研创新能力,应急产业相对集中且有一定规模。  (三)综合类初步形成产学研用多个应急产业集群及其合作机制,专业类已经形成一个应急产业集群,具有明确的发展区域,行业带动性强,市场前景良好。  (四)具有较强应急服务优势,具备一定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等基础条件,拥有完备的仓储、中转、配送设施和完善的应急物资集疏运网络系统。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骨干企业,企业主导产品占据市场领先地位,能够开展一定规模的实物储备,拥有良好管理能力。  (六)示范基地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规划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所在地人民政府有统筹安排和支持措施;能以一定的引导资金,吸引各类资本参与示范基地发展。示范基地的评价指标:  (一)产业规模:示范基地内现有应急产业企业数量、企业销售总收入、核心企业数量及销售收入等情况,其中综合类示范基地年产值不低于60亿元,专业类示范基地年产值不低于20亿元。  (二)创新能力:自主研发机构及固定研发人员数量情况、研发经费情况、研发成果和专利情况等。  (三)应急保障: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运等能力情况,拥有应急资源情况,其中综合类具备为周边2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提供应急保障能力。  (四)企业发展:核心产品自主品牌、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等情况,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制度。  (五)发展环境: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给予资金支持等情况;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情况;应急产业发展状况。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  2、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意见(原件);  4、示范基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说明;  5、涉及“设置条件与评价指标”需要提供的补充材料。
【项目来源】
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716479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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