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管部门】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关键词】
示范平台
【申报条件】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条件

  1.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认定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已被列入第一批拟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公共服务平台不能申报。

  2.集聚创新资源,能够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等融资服务,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为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的针对性强、可取得明显成效的近期帮扶和长期推动举措。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或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不予受理申报: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被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承诺书(附件2);

  2.深圳市第二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附件9);

  3.深圳市第二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汇总表(附件10);

  4.深圳市第二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11);

  5.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6. 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认定文件、运营机构服务人员学历、专业技术资质、社保关系、服务成果及绩效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2-3为excel版本,4为word版,其他pdf版本)

【项目来源】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8913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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