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承诺书(附件2);
2.深圳市第二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附件9);
3.深圳市第二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汇总表(附件10);
4.深圳市第二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11);
5.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6. 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认定文件、运营机构服务人员学历、专业技术资质、社保关系、服务成果及绩效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2-3为excel版本,4为word版,其他pdf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