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包括:
(1)《深圳市科普基地(或科普示范点)申报表》(详见申报材料清单中的附件2、3);
(2)以附件形式提供:申报单位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含经费制度)、2019年至今科普工作总结(2019年尚未开办的单位提供开办至今的科普工作总结)、下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本条要求提供的材料格式自拟);
(3)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资助信息表(详见申报材料清单中的附件4,不申请资助的可不填报此表);
(4)场地租赁合同或场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5)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市企业科技传播馆的须提供);
(6)以PPT形式提供:场地设施有关照片(5至10张)及文字说明、重点展教品照片(5至10张)及文字说明、主要科普活动照片(5至10张)及文字说明(以上三部分内容合并在同一PPT内)。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按上述申报材料(1)至(5)的顺序简单装订,一式三份〕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将上述申报材料(1)至(6)word、ppt版本或扫描件打包,文件以“申报单位名称-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申报材料”形式命名〕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