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四) 科技创新载体资质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认定文件、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合同等资料均可);
(五)省、市级科技创新载体提供省、市资助到账凭证。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材料需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一项材料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各类证照复印件需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