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1年生物创造激励和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扶持项目的通知
【主管部门】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关键词】
孵化器,
【申报条件】

申报要求

  (一)生物创造激励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激励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并且相应的产品为使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二)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扶持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项目为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或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载体)立项扶持,且上级立项文件或合同已下达,资金(或部分资金)已到位。


【支持力度】

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队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5.申请国家和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6.国家、省、市项目立项文件、经费下达文件、经费到账凭证,有项目合同的须提供合同(验原件);

7.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项目来源】

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9254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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