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孵化器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事业单位除外)(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
5、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6、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入驻对象的评审认定办法、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办法、信息登记与管理制度等)(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7、上年度各种服务及活动(包括投资路演、宣传推介、创业培训、创业导师、创业沙龙等一系列活动)佐证材料,包括:照片、策划方案、会议通知、新闻报道、批文等(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8、上年度拥有境外(含港澳台)投资人或导师,以及与境外(含港澳台)机构或平台开展合作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聘书、相关合作协议等(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9、获得2018、2019、2020年国家科技部门认定的孵化器证明材料(包括相关科技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信息等)(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10、上年度所有在孵企业与孵化器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须提供投融资协议、银行流水或工商变更截屏等可说明投融资发生的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11、上年度申请或获得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须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或拥有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12、上年度在孵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