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统计工作的通知
【主管部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关键词】
孵化器、众创空间
【申报条件】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非国家级不必报送)。对虚报、瞒报、不报数据的机构,将影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1、填报及审核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31日上午12:00。

2、请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网页填报,已注册用户账号密码不变。

3、季度监测报表经审核通过后,打印带火炬水印的“众创空间统计监测报表”“孵化器统计监测报表”,由孵化器、众创空间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4、填报注意事项:请注意单位“千元”的计量单位;注意数据间的逻辑关系

【项目来源】

http://stic.sz.gov.cn/gkmlpt/content/9/9470/post_9470193.html#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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