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主管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键词】
中心、企业、基地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有关认定条件,按要求规范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3),并按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提供申报材料。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工业设计基地申报材料清单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基地);

(二)已出具的工业设计基地2020-2021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基地及其设计机构2021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基地2020-2021年度运营、投入、专利、专业设计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三)工业设计基地设立证明、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四)工业设计基地入驻设计企业证明材料(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2年内)、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六)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八)近3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违法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或企业对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自身信用情况的查询截图。

(九)其他有关材料。

【项目来源】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9567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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