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管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键词】
基地,园区、载体
【申报条件】

基础条件

  培育对象为深圳市内可以提供工业品牌文化展示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含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培育对象应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

  (二)自愿利用本单位资源,开放工业品牌文化展示设施,向社会公众开展工业旅游。展示工业元素突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明显。

  (三)具备开展交流、展示、参观、教育、体验等基础功能和安全服务能力,且已实质性开展过上述服务。

  (四)遵守法律法规和旅游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同意授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使用企业涉及工业品牌文化展示的相关信息。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请具备条件且有创建意愿的单位积极申报。请各区工信、文体主管部门将其作为弘扬工业文化、推广工业品牌、发展工业旅游的重要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在组织核查推荐时,重点推荐旅游、研学、科普等业务开展比较成熟,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强的项目,避免单纯参观、购物类项目。

  各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各一份)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请于3月11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势产业处(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楼313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engxc@gxj.sz.gov.cn。

【项目来源】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9573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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