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认定奖励
【主管部门】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键词】
产业园
【申报条件】
对获得国家、省、市及区级政府部门认定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获认定后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70万元的奖励。
【支持力度】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坪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创意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坪山辖区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申报材料】
1.坪山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4.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5.认定为区级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园的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19年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szpsq.gov.cn/psowxzbwblyj/gkmlpt/content/6/6484/post_6484250.html#16360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电话咨询

    电话 86535846
  • 邮件咨询

请选择客服进行聊天

  •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二维码
点击电话进行一键拨打
点击邮箱进行一键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