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载体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奖励配套
【主管部门】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关键词】
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科技园
【申报条件】
对三年内获得上级政府资助且未获得深圳市其它区级政府同一项目配套资助的创新创业载体,分别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奖励金额100%、60%、50%给予配套资助。单个创新载体累计获得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创业载体累计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
【支持力度】
创新创业载体应符合前海发展目标和产业定位,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各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文化创意等前海重点发展的产业。创业载体认定配套:经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产业园区认定且获得资助的创业载体。创业载体立项配套: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给予的科技类项目立项资助的创业载体。同时获得多级奖励的,按最高标准配套资助,但不重复资助。
【申报材料】
申请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0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content/post_8149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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