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机构租金支持(八卦岭片区产业空间)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键词】
园区
【申报条件】
按租赁价格报告对经备案认可的运营机构实际运营面积给予60%的租金支持,首年支持不超过100元/平方米/月(每年的租金支持标准将根据租赁价格报告予以合理的调高或调低,如果实际租金价格上涨,政府租金支持部分每年上涨幅度最高不超过5%),连续支持三年,支持资金按半年核定拨付。单个运营机构租金支持最高不超过每年2000万元。
【支持力度】
八卦岭片区的适用对象为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在八卦岭片区实地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先进制造企业(机构)及该类企业园区运营机构,并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措施》支持的运营机构与企业应为先进制造类。2、申请《措施》支持的运营机构及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需在福田区,且在八卦岭片区实地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八卦岭片区范围为东至红岭北路,南至笋岗路,西至上步北路,北至泥岗西路等围合而成的区域。3、所有享受《措施》的进驻八卦岭片区的先进制造企业(机构)及该类企业园区运营机构等需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申请材料,经区政府备案批准后,方可享受上述支持,具体申请条件详见附件3和附件4。4、所有享受《措施》的进驻八卦岭片区的先进制造企业(机构)及该类企业园区运营机构等需定期接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考核。
【申报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2、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税务登记证(非事业单位提供);5、运营机构上年度纳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6、运营机构信用信息(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7、运营机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8、运营机构的房产证明(自有物业提供)或承租合同及租赁凭证(非自有物业提供);9、上年度运营机构全年缴纳的租金发票 (自有物业可不提供)。
【项目来源】
福田区华强上步与八卦岭片区产业空间供给侧改革若干措施申请指南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0050628947286305693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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